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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协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7-25 09:37    来源:未知    作者:tdp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的有关精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建设和社会活动,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凡在民政部登记满一年,符合《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中参评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均可参加评估。行业协会商会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和“同业公会”。
  二、评估内容
  根据《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附件2)中确定的评估
  标准,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三、评估机构
  民政部组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委员会,负责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的组织和审定工作,日常工作由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承担。
  四、评估程序
  行业协会商会评估遵循被评估单位自我评估,评估小组实地考察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评估委员会公示评估结果、民政部确认评估结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的基本程序。
  五、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1.2008年8月25日至31日,自愿参加评估的行业协会商会可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领取或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下载《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申报表》、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社会评价调查表和评估材料目录。
  2.2008年9月1日至9月25日,参评行业协会商会填写《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申报表》,对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和评估材料目录,准备资料、进行自评。
  3.2008年9月26日至9月30日,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评估要求,将《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申报表》、社会评价调查表和需要提交的评估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并报送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4.2008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评估小组对符合参评资格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是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加强自律、增强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改进和完善政府监督管理方式的重要措施。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充分认识此次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评估工作作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应提高认识,积极参加,按照《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按期报送评估材料。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联系单位: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金 伟 戴东海 赵 娜 
  联系电话:010―58123767 58123770 58123774 
  邮 箱:glmf@mca.gov.cn 
附件2: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
  一、基础条件(100分) 
  (一)法人资格(40分) 
  1.法定代表人(10分) 
  按照章程规定产生,未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2.活动资金(10分) 
  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 
  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3.名称(6分) 
  悬挂协会商会名称牌匾 
  4.办公条件(14分) 
  有独立办公用房 
  具备相应的办公条件 
  (二)章程(10分) 
  5.制定程序(5分) 
  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6.章程核准(5分) 
  章程制定或修改在规定期限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登记和备案(20分) 
  7.变更登记(10分) 
  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8.备案(10分) 
  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等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四)年度检查(30分) 
  9.年度检查(30分) 
  按时参加年检,每年年检合格 
  二、内部治理(380分) 
  (五)发展规划(30分) 
  10.发展规划(30分) 
  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有效落实规划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重大活动制定详细方案 
  (六)组织机构(100分) 
  11.会员(代表)大会(10分) 
  按章程规定的时限、条件和程序召开,切实履行职责 
  12.理事会(常务理事会)(40分) 
  理事、常务理事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产生、罢免 
  按期换届,召开次数符合章程规定 
  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民主决策、按章办事 
  13.办事机构(20分) 
  设置合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与机构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14.分支机构、代表机构(20分)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明确设立标准,合理设置机构,有效开展工作 
  按规定办理登记事项 
  制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并有效执行 
  根据协会授权开展活动、发展会员 
  15.党组织(10分) 
  按规定建立且活动正常,工作有效 
  (七)人力资源(80分) 
  16.定岗聘员(20分) 
  有与业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其中专职工作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5人以上,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者达到一定比例 
  建立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17.考核任用培训(15分) 
  建立科学有效的奖惩制度,人员任用公平公正公开,定期开展培训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作人员占一定比例 
  定期参加社会组织管理知识培训 
  18.工资福利(10分) 
  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 
  19.领导班子建设(35分) 
  按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并履行职责 
  年龄符合章程规定 
  秘书长为专职,公开聘任或按章程选举产生 
  无现职公务员兼任 
  对秘书长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八)财务资产(140分) 
  20.财务人员配备(20分) 
  配备具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后续教育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1.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分)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账务处理准确及时 
  核算合规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22.财务管理(30分) 
  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制定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财务各项支出审批符合规定的程序 
  资产管理规范有效 
  23.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及实体的管理(20分) 
  对外投资和举办实体履行必要决策程序,资料保存完整 
  分支机构收支纳入协会商会会计报表 
  因特殊原因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管理规范 
  24.会费管理(20分) 
  会费标准经会员(代表)大会制定 
  会费专用收据使用符合规定 
  25.税务及票据管理(10分) 
  依法进行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各种票据使用、管理规范 
  26.财务监督(20分) 
  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法人离任或换届审计 
  年度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主动接受监督 
  (九)档案、证章管理(30分) 
  27.档案管理(10分) 
  有档案管理规定,档案资料齐全,整理有序,交接手续完备 
  28.证书管理(10分) 
  有效执行证书使用管理规定 
  各种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证书保存完好 
  办公场所悬挂登记证书正本 
  29.印章管理(10分) 
  有效执行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印章保管有专人负责 
  三、工作绩效(370分) 
  (十)提供服务(160分) 
  30.服务行业、会员(80分) 
  开展行业调查、统计,发布行业信息 
  组织交易会、展览会、研讨会等活动 
  组织相关培训和继续教育 
  提供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政策等各项咨询 
  提供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 
  创办行业性报刊 
  有相应的网站 
  31.服务政府(50分) 
  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并被采纳 
  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规范等行规行约 
  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 
  协助政府推进行业劳资和谐,促进生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 
  32.服务社会(30分) 
  积极开展慈善、救助、环保等公益活动 
  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倡导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行业优势服务社会公众 
  (十一)反映诉求(50分) 
  33.维护权益(50分) 
  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 
  向政府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 
  代表本行业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 
  提出有关行业发展建设性的意见并予以实践且社会效果明显 
  (十二)规范行为(85分) 
  34.行业自律(85分) 
  制定并实施行规行约 
  制定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制定实施行业质量检查制度 
  实施行业自律惩戒制度 
  公开行业检查和处罚信息 
  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按规定开展行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十三)行业影响力(75分) 
  35.行业覆盖率(40分) 
  会员数量占行业一定比例 
  会员产值占行业一定比例 
  会员涵盖多种所有制企业 
  会费收缴率超过50% 
  36.国际影响力(35分) 
  参加国际组织并担任职务,履行有关国际义务 
  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开展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项目 
  四、社会评价(150分) 
  (十四)内部评价(80分) 
  37.会员评价(30分) 
  会员对协会商会的服务性、非营利性、诚信度、创新性、凝聚力和发挥作用的评价 
  会员对协会商会民主管理的评价 
  会员对协会商会领导班子的评价 
  38.理事评价(30分) 
  对协会商会的民主管理、服务性、非营利性、诚信度、创新性、凝聚力和发挥作用的评价 
  39.工作人员评价(20分) 
  对协会商会领导班子的评价、对协会商会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的评价、对协会商会理念的认同 
  (十五)外部评价(70分) 
  40.登记管理机关(20分) 
  对协会商会规范性、诚信度、凝聚力、发挥作用的评价 
  41.业务主管单位(20分) 
  对协会商会规范性、诚信度、凝聚力、发挥作用的评价 
  42.政府有关部门(10分) 
  对协会商会规范性、诚信度、凝聚力、发挥作用的评价 
  43.新闻媒体(10分) 
  对协会商会公信力、社会声誉和影响力的评价 
  44.公众评价(10分) 
  对协会商会公信力、社会声誉和影响力的评价 
附件3: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现行); 
  2.2006年和2007年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3.秘书长以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注明学历、是否为公务员兼任和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材料); 
  4.秘书长年度绩效考核材料; 
  5.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结构、职称); 
  6.建立党组织情况、党员人数、名单及党组织的活动情况; 
  7.2006年和2007年专职工作人员任意月份工资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8.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薪酬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规定、证书管理规定及印章管理规定等); 
  9.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复印件); 
  10. 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等)(复印件); 
  11.本行业企业数、会员数(会员数以2007年年检材料为准)及全体会员名单(含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12.会员产值占行业的比例; 
  13.会员涵盖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情况; 
  14.会费收缴情况; 
  1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7.外汇登记证(有提供,没有可不提供)(复印件); 
  18.行业协会商会定期参加社会组织管理知识培训和组织会员进行相关培训的材料; 
  19.行业协会商会设置的办事机构名称、主要职责、规章制度、运转情况及与机构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简历情况; 
  20.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证书和登记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 
  21.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22.开展行业调查、统计,发布行业信息的材料; 
  23.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的材料; 
  24.制定实施行业质量检查制度的材料; 
  25.实施行业自律惩戒制度的材料; 
  26.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的材料; 
  27.按规定开展行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材料; 
  28.2005年至2007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29.财务管理制度; 
  30.会计人员基本情况(姓名、职务、财务人员资格证书、职称及是否为本会专职会计),同时报送证书(复印件); 
  31.财务人员参加培训次数和内容的材料(复印件); 
  32.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状况的材料。 
  二、评估小组实地考察需查阅的资料 
  1.办公住所独立有效的使用产权证明; 
  2.行业协会商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效落实规划的材料; 
  3.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4.开展重大活动的详细方案; 
  5.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根据协会商会授权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的材料及2006年和2007年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工作总结; 
  6.秘书长是否为专职,产生秘书长形式(选举或公开聘任)的材料; 
  7.组织交易会、展览会、研讨会等活动的材料; 
  8.提供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政策咨询的材料; 
  9.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情况; 
  10.行业性报刊的样报、样刊; 
  11.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并被采纳的材料; 
  12.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规范等材料; 
  13.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的材料; 
  14.协助政府推进行业劳资和谐,促进生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的材料; 
  15.积极开展慈善、救助、环保等公益活动的材料; 
  16.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材料; 
  17.倡导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行业优势服务社会公众的情况; 
  18.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的材料; 
  19.向政府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建议的材料; 
  20.代表本行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的材料; 
  21.提出有关行业发展建设性的意见,并予以实践且社会效果明显的材料; 
  22.制定并实施行规行约的情况; 
  23.制定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的材料; 
  24.公开行业检查和处罚信息的材料; 
  25.参加国际组织并担任职务,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的材料; 
  26.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的材料; 
  27.开展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项目的材料; 
  28.2006年和2007年社会保险基数核定表及月报表; 
  29.2005年至2007年年度审计报告; 
  30.2005年至2008年上半年换届、离任或专项审计报告; 
  31.2005年至2006年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科目余额表; 
  32.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和评估前最后一个月末所有银行账号的银行存款对账单; 
  33.对外投资有关文件(如:投资协议、国债、银行理财产品); 
  34.会费收入标准的文件(民政部备案资料、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35.2005年至2007年各种票据存根(捐赠发票、银钱收据、会费收据、经营发票); 
  36.评估小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4:社会评价调查表 
  业务主管单位对行业协会商会 
  评价调查表 
  行业协会商会名称: 
  1.对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性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度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行业协会商会凝聚力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评价调查表 
  行业协会商会名称: 
  1.对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性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度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行业协会商会凝聚力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政府有关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新闻媒体对行业协会商会评价调查表 
  行业协会商会名称: 
  1.对行业协会商会公信力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声誉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行业协会商会影响力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新闻媒体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行业协会商会理事对本会工作评价调查表 
  行业协会商会名称: 
  1.对民主管理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服务性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非营利性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诚信度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5.对创新性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6.对凝聚力和发挥作用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理事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社会公众对行业协会商会评价调查表 
  行业协会商会名称: 
  1.对行业协会商会公信力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声誉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行业协会商会影响力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公众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5: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申报表 
  ( 本) 
  行业协会商会名称 
  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填 报 说 明 
  一、按评估申报表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评估申报表填写须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 
  三、填写内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栏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评估申报表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六、需要报送的材料应用A4纸装订后,与评估申报表一同报送。 
  基 本 情 况
名称    登记证号    登记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网站地址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    联系电话   
最近2年是否有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记录  □是  □否 
原因   
年检结论: 2006年度□合格□基本合格 
2007年度 □合格 □基本合格 
上年度是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  □是  □否 
原因   
我单位根据民政部《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关于协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此次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成本单位的自评,并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行业协会商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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